2016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使我镇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促进全镇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佛山市ag贵宾厅《ag贵宾厅做好2016 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ag贵宾厅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ag贵宾厅领导
成立杏坛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组 长: 陈瑞贞(镇委)
副组长: 钟永全(镇监察审计办公室)
陈健全(镇ag贵宾厅)
成 员: 李伟佳(镇ag贵宾厅)
廖善华(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何尚教(镇公安分局)
梁展奕(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
曾瑞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陈锦生(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徐锦成(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张淑珍(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杏坛分局)
麦伟恒(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小学校长
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伟佳同志兼任,黄晓东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杏坛分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杏坛办事处各指定一名业务人员组成。
二、招生原则
2016年我镇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规范各小学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规划,控制招生人数,各小学班额控制45人/班。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佛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适龄儿童。
确定儿童是否年满6周岁,以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未满6周岁的儿童,或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在我镇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对象分三种情况:
(一)本市户籍学生,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本镇户籍学生: 是指具有杏坛镇常住户籍的学生。包括: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 指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属)、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其他类型的本镇户籍生。
2、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
(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是指符合上级规定的16种条件之一、在我镇居住的非佛山市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但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相关类别见附件一)。
(三)普通借读生: 是指非佛山市户籍,亦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有关条件、要求在我镇学校就读的学生。
普通借读生家长必须在佛山市内居住一定的年限,达到最低的积分要求。具体条件以市流管办发布的文件为准。
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镇申请入学,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具体入学办法见相关文件(顺府办发〔2015〕175号)。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子女在我镇申请入学,相应指标内的学生可以免积分,但指标之外的学生仍须办理积分入学,具体入学办法参见相关文件(顺经发〔2016〕11 号)。
四、招生人数
2016年全镇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8个班,共2160人(各校规划招生数见附件三)。
五、招生范围
(一)本镇户籍学生
镇ag贵宾厅按照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各校招生范围(见附件二)。各校按照所辖范围招收本镇户籍学生,严禁违规跨学区招生。
(二)非本镇户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内员工子女
非杏坛户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内员工子女,在学校录取完本镇户籍生后,由镇ag贵宾厅视各校学位情况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父母已购买房产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应向房产地所属学校申请入学;父母一方有本镇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应向相应的户籍地所属学校申请入学;其他类别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应向居住地所属学校申请入学。
(四)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如达到镇ag贵宾厅划定的最低录取线,则根据其积分排名、报读志愿以及各校学位情况,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办法
各小学一年级招生的顺序为: 先招录本镇户籍生,再统筹安排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以及高层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内员工子女,然后招录政策性借读生,最后招录普通借读生。各类别学生的招录办法具体如下:
(一)本镇户籍学生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由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录取;
2、在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招收完毕后,再录取以下两类本镇户籍生:
(1)本镇户籍学生因父母在户籍地之外的我镇其他村居购房,需到房产地所属学校就读的;
(2)本镇户籍学生父母双方户籍不在同一村居,需要到非户籍地的父(或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
如果(1)(2)两类学生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抽签的办法进行录取。未抽到学位的学生,需返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由ag贵宾厅就近安排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读。
3、其他类别的本镇户籍生视情况由ag贵宾厅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校就读。
(二)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内员工子女
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内员工子女,由镇ag贵宾厅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根据报读学校的学位情况,政策性借读生的录取按下述两种办法处理:
1、如果报读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则由报读学校直接录取;
2、如果报读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则按积分高低的顺序录取。如果出现最末学位有多位报名者同分的情况,则按照先房产、后社保的优先顺序进行录取。未能录取的报名者,根据其志愿,由ag贵宾厅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
(四)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实行积分入学制度,由镇ag贵宾厅根据全镇学校的学位数,划定全镇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普通借读生,根据个人志愿,按积分高低顺序录取。
七、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一)本镇户籍学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 2016年4月18日——20日, 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四)。
2、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3日、24日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 30。
3、报名地点: 到相应的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报名。
4、报名办法: 父母或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前往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5、报名资料审核: 各校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将父母购房类别的本地生资料报镇ag贵宾厅,镇ag贵宾厅汇总后报国土房管部门审查。其他类别的本地生资料,由学校审核。
6、录取结果公布: 2016年4月29日上午公布符合录取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名单,同时公布学位剩余情况。
7、学位确认: 获得录取的本地户籍学生应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 2016年4月30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内员工子女
1、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 索取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地点与本镇户籍生相同。各校在收取此类学生的报名材料后,须在2016年4月26日上午交镇ag贵宾厅。
2、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内员工子女: 由相关企业在3月底前提交申请,经区镇两级相关部门审批后,由镇ag贵宾厅直接安排学校,无须向学校报名。
上述两类学生的统筹安排情况,于2016年4月30日公布。
(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 2016年4月25日——27日, 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五)、《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见附件七)。其中,《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仅供家长了解各积分项目的内容以及积分标准,不用作直接办理积分。
家长领取上述两份表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
2、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4日——17日,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 30。
3、报名地点: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根据其居住地或家长房产地,选择相应的学校报名。
4、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家长持《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5、资料审核与录入: 各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并将家长提交的材料分类录入网上积分系统。
6、资料保存与复核: 各校受理人员录入资料后,须将报名资料入袋保存,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交镇ag贵宾厅复核。镇ag贵宾厅根据各相关部门网上核算积分的情况,将有疑点的材料交职能部门审查。
7、积分公布: 5月27日上午,公布全镇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同时公布各校拟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名单。
8、政策性借读生补录: 如因报读学校学位不足而未能录取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将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由镇ag贵宾厅安排到其他学校录取。
9、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名单公布: 2016年5月29日上午,公布全镇各校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名单。
10、学位确认: 获得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5月31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四)普通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 2016年5月23日——25日,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报名表格。普通借读生领取《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六)和《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见附件七)。其中,《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仅供家长了解各积分项目的内容以及积分标准,不用作直接办理积分。
家长领取上述两份表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
2、学位公布时间: 2016年5月29日上午,各小学公布可招收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
3、报名时间: 2016年6月4日——7日,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 30。
4、报名地点: 普通借读生家长可填报六个志愿,但只允许向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秩序,家长只允许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报名材料,不得向多所学校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报名方法: 适龄儿童家长持《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
6、资料审核与录入: 各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并将家长提交的材料分类录入网上积分系统。
7、资料保存与复核: 各校受理人员录入资料后,须将报名资料入袋保存。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交镇ag贵宾厅复核。镇ag贵宾厅根据各相关部门网上核算积分的情况,对有疑点的材料交职能部门审查。
8、积分公布: 6月18日上午,公布全镇普通借读生积分,并接受家长的查询。
9、录取分数线公布: 2016年6月25日上午,公布全镇普通借读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0、最低录取分数线同分人员抽签: 如果出现最低录取分数线有多人同分的情况,且同分人数多于剩余的学位数,则在2016年6月26日上午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11、录取结果公布: 2016年6月28日上午,公布第一至第六志愿录取的普通借读生名单。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7月2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八、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镇户籍学生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二)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4、在杏坛镇的工作年限证明、社保证明,如已经购房,请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2、与积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户籍)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外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需由现居住地计生服务站加盖验证章;
6、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
(四)普通借读生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2、与积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户籍)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外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需由现居住地计生服务站加盖验证章。
申请人必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九、部门职责
1、镇公安分局: 负责居民身份证、有无犯罪记录、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见义勇为证明的审核、计分。
2、镇ag贵宾厅: 负责招生工作的ag贵宾厅领导、统筹安排;负责学历证书、新市民随迁子女学前教育积分情况的审核、计分。
3、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区急需人才证明的审核、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明文件和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备案文件的审核、计分。
4、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 负责婚姻状况证明的审核、计分。
5、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负责土地使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审核、计分。
6、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婚检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资料、献血证书、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审核及有关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计分。
7、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负责专利证书、骨干企业工作年限的审核、计分。
8、镇团委: 负责审核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情况证明的审核、计分。
9、镇流管办: 负责居住年限的审核、计分。
10、区社保基金管理局杏坛办事处: 负责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的审核、计分。
十、工作要求
1、各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研读有关招生文件,正确领会文件要求,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热情接待,耐心答疑,及时向镇ag贵宾厅反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工作认真负责,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核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4、依法办事,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如弄虚作假或因服务不周引发事故的,由镇纪监办严肃查处。
附件:
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及相关材料一览表
二、2016年杏坛镇各小学招收本地生及政策照顾借读生范围
三、2016年杏坛镇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四、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
五、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六、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七、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
八、工作年限加分项目所涉企业一览表